見阿周站出去後,屏息凝神,緊跟著跨出一步,學著阿周的樣子恭恭敬敬地對著熙王和楊勝行禮。 “殿下,是小人與弟。”阿周不卑不亢,聽不出一丁點兒的緊張。 心裡很是佩服阿周的定力,要是喚作她,就算不被嚇死,也得說話結結巴巴的,斷然不會像阿周現在這樣鎮定自若的。 不過,怎麼感覺當阿周的弟弟這麼彆扭呢?她分明覺得自己比阿周老一些呢! 咬著唇瓣,一動也不敢動,她現在連這個時代的基本禮儀都不知道,而且還是在未婚夫的眼皮子底下撒謊,怕是很難蒙混過關吧? 想著阿周說這個熙王平日裡很少出門,心中還是略略放鬆了一些。 “你叫什麼?”熙王不耐煩地將視線從哆哆嗦嗦的花心身上移開,他見阿周頗有氣節,唇畔扯了扯,笑問道。 “此人名喚丘騰,那個稍小的,叫丘生。”沒等阿周說話,楊勝便開了口。 熙王側頭瞥了楊勝一眼,麵不改色,繼續問道,“丘生?” 垂著頭盯著自己的腳尖,花心感覺自己雙腿發軟,再堅持下去,可能會跌倒在地上。 沒有聽到阿周回答,花心知道,她這個奴隸又是犯了君子病了,真是迂腐不堪。 可她,若是一開口,豈不是真的要暴露了? “丘生,殿下在問你話呢。”見花心一直低垂著頭不肯發言,楊勝忍不住開口提醒。 花心硬著頭皮抬起頭,她咧嘴粲然一笑,露出一排潔白整齊的牙齒,“是,殿下,我名丘生。” 這個名字真的一點兒也不好聽。 熙王突然被花心的笑容晃花了眼,他原本瞧著阿周體格健壯,麵容鎮定,非常喜歡,另一邊這個弟弟,膽小如鼠,又低又瘦,隻是見到貴人便縮成一團,所以很是厭惡,可現在花心這一抬頭,卻是笑靨如花,雖說皮膚蠟黃,像是吃得沒有營養,但這雙眸子就像是中秋時的圓月一樣皎潔明亮,一塵不染。 果然還是個孩子。 “你們兄弟二人可願留在府中?”熙王沉浸在花心燦爛的笑容中,他淡淡地問道。 什麼!這是故意的嗎? 沒等阿周說話,這一次花心搶先說,“殿下,楊公子乃我們兄弟的救命恩人,常言說,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,若我們兄弟報了楊公子救命之恩,定來殿下府中肝腦塗地,還望殿下成全。” 這一通話說的很快,也很有條理,倒是讓熙王瞬間一怔,完全忘記了方才對花心戰戰兢兢,膽小如鼠的印象。 站在庭中的花心對熙王前後的細微變化渾然不覺,她隻知道,說什麼也不能留在熙王的府中。 現在的妝容是楊勝請來的化妝師畫的,但如果楊勝走了,自己又不會畫這樣的妝,立馬就會被打回原形,少不了又要被殺頭,到時候可就真的沒有人會再冒著危險救自己了。 “既然如此,本王也不好強人所難。”熙王皺著眉,尷尬地笑道。 就 就在花心因為熙王鬆口的這句話而暗自竊喜的時候,身旁撲通一聲悶響,阿周卻已經跪倒,以頭點地,給熙王扣了一個響頭。 這……他為什麼要跪。 花心莫名其妙地看著阿周,卻聽到阿周說道,“丘騰甘願留在王府,報答殿下的知遇之恩。” 什麼? 忍著差一點就要脫口而出的臟話,花心瞠目結舌地看向自己的奴隸。 知遇之恩?熙王什麼時候對你有知遇之恩了。 心裡暗罵了好幾句,可阿周還在繼續說,“救命之恩與知遇之恩都不能忘,騰心中惶恐不安,隻能出此下策,我弟丘生年紀尚小,也該去外麵闖蕩一番,便由我留下,報答殿下的知遇之恩,望殿下成全。” “這倒有趣,你們兄弟二人都叫本王成全。”熙王苦笑不得地看著這兄弟二人。 雙膝一彎,花心也跪倒在熙王的麵前,額頭緊貼在地上,在這凝重的氣氛中,不敢吭聲了。 “殿下能夠看重你們,乃是你們的造化,那便讓丘騰留下效忠殿下吧。”楊勝輕笑一聲,直接打破這片刻的寧靜。 花心鬆了一口氣,這個楊勝果然還是她的救命恩人啊。 熙王無趣地揮了揮廣袖,向著那個手拿官驗的中年男人用目光示意,“阿承。” 阿承會意,他從掌心的兩份官驗中挑出了丘騰的那份收在袖袋裡,而後走上前來,將丘生的官驗遞給了花心。 花心收下自己的假身份證,老實地站起來,走回了隊伍中。 阿周做出了這樣的決定,一定是一整個晚上思前想後的最終結果,也許他是覺得自己不是他要保護的人,所以便想留在熙王府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吧。 原本還有些想把自己的事情全都告訴阿周的衝動,可現在斜眼看著從地上爬起來後,站在另一邊負手而立的阿周,心中反而平靜下來。 因為暴露了太多的破綻,他篤定她並不是花家的三姑娘,所以才要放棄夫人的囑托,為以後謀個好出路。 反正熙王又不認識他,他現在還有了新的身份,要是踏實肯乾,再得到熙王的賞識,以後發財也是有可能的吧。 楊勝見狀,慢悠悠地站起身來,對熙王仰麵笑道,“我在你府上打擾了好些時日,如今家父修書,不敢耽擱,便就此告辭。” “楊兄言重,我那棲風院隨時歡迎你回來。”熙王也站了起來。 兩大美男就這樣長身站在廊下,花心忍不住抬眼瞧去,楊勝這廂如斧刻刀削的五官精致得不像話,生得風流韻致,才子一般,而那廂熙王皮膚細膩得像是白玉一樣無暇,隱隱有光澤流動,墨發隨意地飄散在風中,不紮不束,十分飄逸,濃眉大眼,蕭蕭肅肅,天質自然,好不瀟灑俊逸。 這是兩種風格不同的帥哥啊,簡單來說,楊勝屬於那種五官好看,挑不出任何一丁點的毛病的那種妖孽,而熙王則是那種五官可能略遜一籌,但完全以氣質取勝的類型。 大飽眼福,就算是再死一次,也算是值得了,穿越以前,她可沒有這麼好的運氣。